校内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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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网用户实名认证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网(以下简称校园网)是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教学、科研、管理的计算机网络,是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合理利用校园网资源,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入校园网用户。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按照 “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网实名认证账号进行规范管理。

第四条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校园网用户上网账号进行统一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上网账号的登记、审批、分配、备案。

2、负责对账号使用者上网情况的监管和检查。

3、负责上网账号的申请、注销,密码更改。

4、制定并组织实施账号管理的有关制度及技术规范;

5、协助上级单位及学校相关部门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的检查及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用户账号的申请

第五条 凡具备联网条件、愿意接受本规定全部条款的我校教职工、学生、商户、临时到校人员均可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实名认证上网账号,只有拥有账号,才能成为曲靖师范学院学院校园网的接入用户。

第六条 曲靖师范学院的校园网用户类型分为四类:教师用户、学生用户、临时用户和校外用户。

1、教师用户:在职、退休教职员工。账号使用人事处编制的工号(六位数字),初始密码使用八位出生年月日(形如:19900101),实名注册时需登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学生用户: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留学生。账号使用教务处编制的学号(十位数字),初始密码使用学号。实名注册时需登记联系方式、宿舍住址等个人信息。

3、临时用户:短期到学校交流访问的专家学者、国内外校际交流者、国培生、短期培训学员、进修生等。账号使用自编序号、护照号码等具有唯一识别信息的代码,初始密码由个人设定。实名注册登记身份证(护照)、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4、校外人员:外单位、企业和个人在校内从事商业行为、合作开办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个人填写入网申请表,由管理(合作)部门申请、学院办公室审批,分管校领导及现教中心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开通账户。

第七条 上网账号申请程序:

1、从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曲靖师范学院网络实名认证账号申请表》,根据表格内容填写有关信息并签署协议。

2、由用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本人持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曲靖师范学院网络实名认证账号申请表》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账号申请手续。

第八条 学校对过期账号将定期注销处理。

第四章 用户管理

第九条 用户接入校园网需遵守学校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用户通过学校安装于各楼宇的有线或无线局域网接入学校校园网。

第十条 用户必须妥善保管上网密码,并经常更换,若用户丢失密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时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理。

第十一条 用户的校园网账号只授予用户本人使用,上网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用户上网行为要接受学校的全程监督和管理;故意攻击、破坏校园网的用户,学校有权终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校内资源使用免费,访问互联网资源收费。

第十四条 师生按月缴纳费用,同时在每学期集中收费时段可按优惠资费缴纳。

第十五条 校外人员使用网络按月缴纳。

第十六条 收费时间:分为集中收费时间和定时收费时间。

集中收费时间:每学期第一、二周的工作时间。

定时收费时间:每学期第三至二十周的周三、五下午工作时间。校园网的限时、收费等管理措施上报学校批准后可进行实施调整和变更。

第十七条 在遇到学校开展重大专项工作时,将对校园网络进行统一的调度和安排。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16年1月第一次修订。

版权所有:曲靖师范学院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