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微课制作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17发布者:

  

  一、微课制作室为我校教师进行教学资源建设提供服务,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

  二、有教学资源建设任务或微课录制需求的教师通过其主管部门申请,预约安排使用。

  三、微格教室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专人管理,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录制安排,做好设备设施使用记录和管理及维修维护记录,确保落实教学任务;

  2、严格落实设备设施管理,落实日常检修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规范电源、门窗管理,落实防火防盗工作;

  4、加强使用管理,指导并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保持室内清洁,杜绝违规使用,杜绝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

  四、保持良好的录制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制作室内,严禁在制作室区域任何部位涂写、刻划、张贴各类文字、图表、图片。对污损墙面和讲台等室内设施、损坏设备者,必须限时修复,不能修复的照价赔偿。

  五、使用人员必须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搬动设备;不得删除,修改内部参数和系统文件;不得违规设置口令和密码;未经允许不得安装任何软件。

  六、使用教室在使用前应接受使用技术培训,未通过培训的教室不得安排使用。

  七、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文明使用教室,自觉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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