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技术服务 >> 录播教室
曲靖师范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17发布者:

  

  一、录播教室提供课程录制、课程直播、现场观摩教学、校际远程互动教学服务,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负责管理。

  二、需使用录播教室进行课程录制、课程直播、现场观摩教学、校际远程互动教学的教师或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教学安排,预约使用。

  三、录播教室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专人管理,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学安排,做好设备设施使用记录和管理及维修维护记录,确保落实教学任务;

  2、严格落实设备设施管理,落实日常检修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规范电源、门窗管理,落实防火防盗工作;

  4、加强使用管理,指导并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保持室内清洁,杜绝违规使用,杜绝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

  四、保持良好的教室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教室,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严禁在教室区域任何部位涂写、刻划、张贴各类文字、图表、图片。对污损教室墙面和桌椅等室内设施、损坏设备者,必须限时修复,不能修复的照价赔偿。

  五、师生必须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搬动设备,拆卸鼠标、键盘等部件;不得删除,修改内部参数和系统文件;不得违规设置口令和密码;未经允许不得安装任何软件。

  六、任课教师应落实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学习使用规定,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室环境。

  七、文明使用教室,遵守规章制度,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上一条: 无

COPYRIGHT© 曲靖师范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编:655011    联系电话:0874-8998670    E-mail: